经常有已经早孕期的准妈妈来咨询,自己在早孕期口服药物,害怕生育畸形儿,要求行人工流产术。现在我们来简单了解一下,在孕期哪个阶段口服药物可能导致胎儿畸形。
卵子在受精后24小时左右开始进行有丝分裂,以后逐渐发育成胎儿。有些药物对胚胎及胎儿具有发育毒性,主要表现为胚胎死亡、胎儿畸形、胎儿生长受限及胎儿功能缺陷等。
用药时的胎龄与畸形性质密切相关:1、细胞增殖早期:药物的影响是“全”或“无”的关系,受精后18天左右,细胞未分化,有损害时胚胎则死亡,受精卵流产;如胚胎存活而发育成正常个体则见不到药物的致畸作用;2、器官发生期:受精后3周至3个月药物最易致畸,可表现为形态、功能异常。在此期间胎儿多器官相继发育,敏感期药物致畸作用与器官形成的顺序有关,在妊娠21-35天,主要影响中枢神经系统、心脏、肠道、骨骼、肌肉的发育;妊娠34-39天,可导致无肢儿;妊娠43-47天,可导致胎儿拇指及肛门直肠畸形;3、胎儿形成期:妊娠3个月至足月,器官形成基本完成,药物仍可致中枢神经系统和生殖系统畸形,其他器官一般不致畸,但可影响胎儿的生理功能和生长发育。
所以到底哪些药物会致畸呢?小编下面就给大家总结一下!
致畸药物
药物致畸作用一般发生于妊娠早期,如震惊世界的“海豹肢”事件就是孕妇妊娠早期服用反应停所致。通过深入调查研究,目前肯定有致畸作用的药物如下:
中枢神经系统药物:反应停、巴比妥类、氯丙嗪、奋乃静、碳酸锂、乙醚、苯妥英钠、扑米酮、三甲双酮、丙戊酸钠等具有肯定的致畸作用。此外,还有氟哌啶醇、安定、氯氮卓、丙米嗪、苯丙胺及卡马西平等可致畸。
非甾体抗炎药:阿司匹林、水杨酸钠及非那西丁等具有肯定的致畸作用,安乃近可致畸。
激素类药:具有肯定致畸作用的药物有己烯雌酚、甲羟孕酮、炔雄烯唑、睾酮、炔诺酮及醋酸可的松等;口服避孕药与醋酸泼尼松可致畸。
抗肿瘤药物:具有肯定致畸作用的药物有氨甲蝶呤、甲氨蝶呤、苯丁酸氮芥、白消安、环磷酰胺、巯嘌呤、氮芥及放线菌素D等。而氟尿嘧啶、秋水仙碱、长春新碱、硫唑嘌呤、阿霉素及氟胞嘧啶等也可致畸。
其他药物:四环素、土霉素、链霉素、氯霉素、甲甲巯咪唑、同位素碘盐、美克洛嗪、维生素A类化合物、双硫仑(戒酒硫)、苯环利定、华法林、双香豆素及甲苯磺丁脲等药物具有肯定致畸作用;而卡那霉素、磺胺类、甲氧苄啶、利福平、氨苯砜、对氨基水杨酸钠、碘苷、碘化钾、金刚烷胺、利巴韦林、青霉胺、大剂量维生素、苯海拉明、曲吡那敏、奎宁、氯喹及乙胺嘧啶等也可致畸。
防治原则
预防
致畸的预防关键在妊娠早期3个月内尽可能避免用药,禁用具有肯定或可能致畸作用的药物,如确定病情需要用药时,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,选用那些肯定无致畸作用的药物。关于药物致癌的预防,关键是掌握药物应用指征,对于那些具有肯定致癌作用的药物应谨慎使用,注意用药时间与剂量。一般宜选用那些既有治疗作用又无致癌作用的药物。
治疗
对于那些已经畸形的儿童,只能选择最佳手术时机进行手术矫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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